35年之后,"天安门事件"在中国仍然是一个不能公开谈论的禁忌话题。因为中国政府对信息的封锁和审查,不少当时还年幼或者尚未出生的人,甚至对此事一无所知。
而在距离中国甚为遥远的新西兰,一些华裔年轻人却在积极地了解这一历史事件,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对自我身份进行探索,并呼吁人们不要遗忘"六四"。
1989年6月3日晚至4日凌晨,中国政府动用军队,对聚集在天安门广场的抗议学生和市民进行清场,终结了一场持续了近两个月的学生民主运动。
对于这次事件中的死伤人数,各方说法不一,从数百到数千甚至上万,至今没有定论。而之后,对"六四"事件的纪念活动,也以在世界其他地方以不同方式展开。
在奥克兰,市中心Symonds Street的圣安德鲁斯长老会教堂 (St Andrews Presbyterian Church)也立有一个"六四"纪念碑,此外,奥克兰和其他新西兰城市每年也会有"六四"图片展、烛光守夜等纪念活动。
华人Mia(化名)在新西兰出生的时候,这一历史事件已经过去了大约10年。而她听说这个事件,是在大学学习社会学相关课程的时候。
"对于我来说,令人震惊的是这件事被从中国的历史中抹去了,"她说。
"我是直到成年之后,才知道这件事……读大学时,我有些朋友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而当我问起此事时,他们都不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Mia说,她试图去寻找更多与该事件相关的信息,但是却感觉信息的来源很单一。而她从中国移民过来的父母,对此事也似乎并不关心。
"很难找到从中国人的视角来讲述的内容……从那个(西方)视角来看,这件事是错的。但是我也想了解我的父母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受。尽管他们那一代人正是当时进行抗议的那一代,但是对当时的(中国)政府,他们却并不感到困扰。"
她说,一些父辈或祖辈更关注的是如何让后代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对于她来说,"更好的生活"有着不同的含义。
"对于我来说,如何让这一生过得有价值很重要,"她说。"很多华人移民与自己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身份严重脱节,希望能够通过某种方式重新建立联结,并且在一个非常多元的社会中感觉被看到和被认可。"
Mia说,她是在两年前在奥克兰的一次华人抗议活动上,才第一次为自己的华人身份感到骄傲。当时,人们在Aotea广场聚集,哀悼中国乌鲁木齐火灾的遇难者,并对中国政府严厉的新冠疫情管控政策表示抗议。
"我感受到了一种不同的华人形象。这听起来可能有些悲哀,但是在成长过程中,我所熟知的华人喜欢随波逐流而不会去挑战现状;但是看到这些多人这么勇敢,过来参加这样的活动、进行抗议,我知道他们也有能力做这样的事,"Mia说。
"这让我想起(六四事件中)'坦克人'的照片,还有我最近看到的当时一些大学生的照片。他们看起来很兴奋,很高兴能在那里,为作为某件事的一份子而充满了活力。它提醒了我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所有人都渴望奋斗,并为自己的信仰而感到自豪。"
她认为年轻一代应该去主动了解"六四"这段历史,而这个话题应该被谈论而不是被回避。
"我认为历史上任何可怕的行为都是一个教训,不管这些可怕的行为是什么,都是一个重要的教训。"
同样出生在89年之后的Grace(化名)在儿童时期随父母从中国大陆移民到新西兰。她说最初听说这件事,是从父母那里,之后也通过媒体了解到更多信息。
"据我了解,当时的中国比较进步和开明,人们觉得自己可以那样做……那是一个比较黑暗的时刻,"她说。
Grace说,她一位同龄的表亲直到从中国移民来到新西兰之后才知道这件事,此前完全没有听说过此事。
"这些内容受到审查是非常荒谬的。我知道中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审查也是出于一定的原因。但我认为如果你足够幸运,有机会了解这件事,你应该去了解,"她说。
"因为这是历史的一部分,就像其他国家做过可怕的事情一样。他们仍然将其视为历史。它不应该被隐藏。"
她说,她在新西兰的朋友们大多也都知道这件事,但是不会去主动讨论。
"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因为如果你要引起对此事的关注,你实际上是在引起对中国当局审查的关注,除非你与中国没有任何关系,否则没有人愿意这样做。"
最近几年从中国移民来到新西兰的Peter(化名)在"六四"事件发生时还不到5岁。他说自己是在北京上大学时了解到这一事件的。
"那时的社会环境和现今大相径庭,传播讨论天安门事件在学生和老师(之间)毫无禁忌,加上初代互联网并未健全严密的审查机制,六四内容随处可见。"
他说,"六四"是一场"令人震惊的悲剧"且"无法避免",是一件"改变中国甚至(改变)世界历史进程的事"。
来到新西兰之后,他也参加过本地的纪念活动,好奇在这个 "距离北京1万公里的地方,竟还有人记得、有人悼念"。
他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知识和历史都会消失,"每一个离开中国的人都有使命去记录和传递无价的知识"。他认为对于新西兰的华人来说,了解和谈论这一事件很重要。
"每个时代对历史事件都有新的看法和认识,所以基于时代语境的讨论是必须的,而且讨论也是使其不被遗忘的途径之一。"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