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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发布年度报告,这5类劳动纠纷占比最高

09:44 am on 20 November 2024

Office workers at work at their desks Photo: Unsplash

每一年,因劳动纠纷向雇佣关系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ERA)申请劳动仲裁的人数高达数千人。

2023年,ERA总计收到了2117份申请,高于2022年的1970份,但与2021年的申请数量基本持平。其中,有1352起纠纷被转介或直接进行调解。

该局在其年度报告中指出,大部分劳动纠纷受5个关键因素驱动,它们包括:

个人申诉

涉及到个人申诉的申请数量是其他类型投诉的两倍以上。

其中,关于不正当解雇的投诉是最常见的。紧随其后的是雇主行为导致员工受到不合理损害的投诉。

在近期的一起纠纷中,受雇于一家厨房用品公司的一名男子称,当他休完假返回工作岗位时遭到了解雇。

他表示自己是被不正当解雇的,要求赔偿收入损失和精神伤害。

雇主辩称,该男子并非不正当解雇,而是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擅自离岗。ERA称,雇主与该男子之间没有形成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书面合同本可以明确阐述关于擅自离岗的情况。

ERA表示,雇主无法证明其解雇行为的合理性,同时也几乎没有证据证明雇主因担心该男子的离岗行为而有任何调查。

该员工没有得到充分的机会来回应雇主的关切,也没有对解雇是否公平合理有任何的反馈机会。

"这些导致(员工)被不公平对待的并非轻微不足--他没有得到公平的机会来理解(雇主的)顾虑或进行解释。即便是(他)在(雇主)所描述的--仅提前两天通知并遭到反对的情况下休假,雇主的行为仍然无法通过法定的合理性评估。"

最终,这名前雇员获赔2.31万纽元的工资损失补偿、1.6万纽元的赔偿金,以及1848纽元的假期工资。

欠薪问题

拖欠工资是劳动仲裁的第二大类别。

在一起纠纷中,一名男子要求他的前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他称,自己在奥克兰东区一家酒吧和餐厅担任代班当值经理时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

他的雇佣合同上表明他同意每周工作最少40小时。

当他的工作时长不足40小时时,工作报酬也不是足额支付。该男子称,他在25周的时间里总计少发了64.75小时的工资。

他称,欠薪总额为1726纽元。

雇主辩称,并未承诺40小时的工作时长。

ERA表示,合同条款表明该员工同意为这家企业每周留出至少40小时的工时,并要求公司至少要付到这些小时数的工资。

"尽管对于该员工是否可以在合同规定的全部时间工作存在一些分歧,但证据不足以证明他未能在排班的日期和时间内做好准备、愿意并能够完成约定的每周最低40小时的工作。"

ERA认为,该男子有权获得不足的那部分工资。

各类违法

要求ERA进行劳动仲裁的第三类常见原因是各类违法行为。

在近期一起纠纷中,商业、创新及就业部(Ministry of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Employment,MBIE)的劳动监察员将一家食品企业提交ERA进行仲裁,理由是相关企业涉嫌违反最低权利和标准。本案中,一名工人未能享有【最低工资法】(Minimum Wage Act)、【假期法】(Holidays Act)和【雇佣关系法】(Employment Relations Act)所规定的权益。

ERA裁定雇主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该雇员支付5.39万纽元( $53,940),其中包括1.8万纽元($18,124)的最低工资欠薪、近3.6万纽元($35,591)的年假工资欠薪。

违反诚信义务

因被指控与另一名助产士的交流中对新西兰卫生局(Health NZ)产生误导,且对其他助产士的工作发表评论,一名助产士丢掉了工作。这名被解职的助产士称,自己遭到了违反诚信义务的对待。

与她一样提出此类申请的投诉者大约有500人。

她表示,她的雇主没有向她提出警告,也没有给她机会让她反馈工作中的发现,这违反了诚信义务--她发现,与她配合的助产士在工作中畏首畏尾,她因此不想与之合作。

ERA认为,雇主确实违反了诚信义务,但并未达到应该处罚的程度。

不过,这名助产士依然获得了工资损失补偿及其他申诉方面的赔偿。

违反劳动合同

在ERA经手的一起投诉中,一名女子声称其原雇主违反了劳动合同,未能给她提供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

此类违约最高可罚款2万纽元。

ERA指出,虽然投诉者已将问题上报给管理层,但违约行为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本局认为此类违约行为是有意为之的,并且,因为(雇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处理或补救,这也导致(她)持续性的压力,并进一步导致对身体、情绪和财务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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